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泸州高新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泸州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例行巡察。7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高新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工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高新区党工委牢牢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高新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调度、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严格按程序、按时限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制定巡察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区发展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1.“高”和“新”两篇文章未做实做好。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区发展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现阶段推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二是严格执行《泸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泸州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泸高管发〔2024〕9号),已完成对200余家企业的科技创新后补助支持,全年高企数量突破60家。未来两年,核心区力争培育瞪羚企业1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68家,链主型龙头企业13家。三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强化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已为8家R&D投入增长性强的企业兑现科技创新后补助73万元,为2家科技创新平台兑现科技创新后补助220万元。认真研判国家高新区新版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为园区排名提升打下良好根基。未来两年,力争园区 R&D投入突破 15亿元,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85个,确保核心指标在全国排位晋升。
2.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作用未发挥,亩均营收税收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亩均论英雄”,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业结构等措施,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泸州能投、成像通科技、禾苗科技等70家企业参加“亩均论英雄”评选,其中泸州智通、泸州豪能、四川博尔特等21家企业在“亩均论英雄”的评级中获得“A”类。在2024年第一批市级工业奖补申报工作中,成邦机械、成像通科技等7家企业均获得“推动企业争当亩均英雄”奖补资金。二是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的实施,结合企业诉求与土地实际情况,本着盘活再利用的原则,按照“工改商”混合用地发展思路,对龙泽红鼎仓储公司零星低效存量土地整合进周边企业用地,支持企业发展需求的同时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对每宗土地使用产业类型精准限定,依法制订科学的硬性指标条件,在“标准地”供应事前做书面约定、建设过程中帮助与监管、建成达产后予以考核督促,促使有限的土地获得更多的产出,大幅提升资源承载力。
(二)非理性招商引资突出方面
1.招商引资风险防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项目20个,邀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分析研判,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积极应对化解处置风险。二是严格按照泸州市涉及项目后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动涉及项目破产清算债权申报与确认,最大程度追回资金。三是对停工停产项目,依法持续推进担保代偿、补贴资金追偿工作。四是重新修订《泸州高新区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风险防范工作规范》,切实加强防范招商项目引进和落地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五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招商引资各项支持政策,创新思路开展招商,规范通过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进行不当招商引资的行为,防范招商引资风险。六是严格按照《泸州市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在招商工作中持续落实项目产业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度,与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资源禀赋不符或存在重大风险、发展前景不明的项目坚决不招引。
2.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总链长,相关分管领导为链长的重点产业生态链链长制。招大引强,加强前期项目尽调研判,进一步协调引导,确保招得来、落得下、能发展。二是建强了招商专班,锚定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电子信息+医疗器械、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方向组建三个产业招商专班,赴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成都、重庆等地全力开展项目招引。三是持续优化发展软环境,在培育营商环境、服务能力、服务创新、综合生活配套等多个方面下功夫,以更好的营商环境和服务能力来吸引和留住企业。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要求,完善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招引项目高质量发展。
3.招商引资政绩观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招商发展的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公平招商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相关要求,规范通过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进行不当招商引资的行为。二是梳理了前期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对项目问题分析研判,对正常运行的项目分类分步推进问题处置;对停产停工项目,依法持续推进财政补贴资金追偿工作。三是严格按照《泸州市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在招商工作中持续落实项目产业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度,与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资源禀赋不符或存在重大风险、发展前景不明的项目坚决不招引。
4.现有招商引资模式及投资管理有缺陷、不可持续。
整改情况:一是与涉及企业磋商并征得企业同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企业从2018年8月至2024月6月的经营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将继续跟进后续审计结果。二是按照《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涉及企业及未来发展进行专题研究,推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招商引资各项支持政策,创新思路开展招商,规范通过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进行不当招商引资的行为,防范招商引资风险。四是进一步改进招商引资模式,利用产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基金招商,突出地域优势、资源优势推动场景招商。
(三)园区经济发展乏力方面
1.发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全市资源方面,借助全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机遇,形成高新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已于2024年10月9日向市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分别汇报,力争做实“一区多园”管理模式,提升高新区在全国、全省开发区排名。二是抓存量企业服务,帮助长江液压、中航转向设备更新项目申报第二批超长国债,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1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6.8亿元,时序进度达82.8%。三是引育产业增量,强化招商引资,诺创腔镜手术机器人、深圳作为失能老人护理机器人等重点在谈项目20余个,四川行走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册入驻标准化厂房,正在进行厂房装修。
2.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3年年底起,经过半年动员,泸州高新区巨力液压、众大科技等30家企业参加了全市首批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推动邦立重机、巨力液压、众大科技进入数字化转型实操阶段;推动长江机械、长江液压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园区正在积极推进长江机械开展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二是高新区选定了以医用机器人和医疗器械为主的细分赛道,重点招引康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辅助机器人项目,组建起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并开展医疗装备产业园的总规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公共服务机构合作、招商渠道拓展、产业基金组建工作。三是与电子科技大学、复旦大学等20余所国内知名院校深度合作,联合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老窖集团组建的“高新产业发展产教联合体”获批四川省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项目;支持泸州智通联合复旦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形成产学研联合体,整合高校、企业双方优势资源合作的“白酒酿造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成功入选2023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名单。四是推进政银企深度合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近三年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7次,联系金融机构实地走访企业近20余次,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精准对接,通过科技贷、园保贷等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完善组织管理、列席旁听、考核问责、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评价机制。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会议、讲话精神等5次,组织专题研讨2次,不断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持续加强完善党工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运行机制。三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召开高新区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四是园区对外信息审核严格执行“经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一意识形态分管领导终审”审核流程。
(五)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半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1次的相关规定,2024年第8次党工委会议认真研究高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并于2024年7月1日印发到各部门(单位)。二是为抓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成了7大板块25项内容,由党工委班子成员按分工牵头负责,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领导,确保工作能落到实处。三是认真研究分析近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对标促成效出亮点,逐项梳理查漏补缺。
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上需说明事项,并将相关要求向领导班子进行了通报。二是制发了“高新区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高新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管。三是印发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记录表,要求每季度末交纪工委备查。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第一期警示教育于2024年4月组织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到自贡监狱等地参观,聆听职务犯罪人员以身说法。第二期警示教育活动目前已制定方案,拟于2025年4月开展。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前往江阳区、自贸区学习汽车租赁模式,正式启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起草租赁公司的前期摸底、实施论证等工作,改变以往车辆租赁模式,避免出现长租和固定用车情况。二是采取临时租赁、分时租赁等方式向汽车租赁公司随机派车,并按照“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模式保障园区招商引资、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理、重要调研等任务。三是纪工委、党政办公室、财政局成立专班,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四是组织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健全泸州高新区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办法,加强车辆租赁管理,从制度层面明晰车辆租赁因公派遣服务事项,严格规避因私派车的情形。
2.四是存在官僚主义,服务意识差。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办公区各楼层设置各部门(单位)分布图,并在各部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人员去向牌;二是围绕全市“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围绕落实首问责任制进行督促整改,并要求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本职,提升干部服务企业的意识。
3.违规报销“进城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职工进城报销公杂费进行了清理,对有的既租车又以未派车为由报销的,将予以坚决清退;二是严格按《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泸市财行〔2014〕12号)执行,待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调研并出台新政策后,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已于2024年9月27日组织各部门业务分管同志和财务报账员开展了财务报销专题培训,对《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泸市财行〔2014〕12号)、《泸州市财政办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泸市财行〔2016〕5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增强职工财经纪律意识,规范报销行为。
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交通、公杂费等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公杂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部退回高新区管委会基本户;二是清理违规报销出差补助、行车补助,已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高新区管委会基本户;三是已于2024年9月27日组织各部门的业务分管同志和财务报账员开展了财务业务报销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规范报销的合规意识,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四是已对涉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5.违规发放考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4日,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已认真学习研究《泸州市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标准》等考务费政策,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二是全面清理2021—2023年考务费发放情况,清退违规发放的考务费。对政策掌握不精准,造成违规发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有关规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方面
1.部分工程程序倒置,导致工程建设费用无法控制。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2024年9月19日正式进场开展工作)对涉及项目进行专项清查,如有违法违规的情形,严肃处理。二是责令建设部门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标准的项目管理流程,层层落实,压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理论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在建的费率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实施,按照先设计、预算、财评后施工的流程开展工作,严格按程序把控项目投资。四是以后实施的新项目原则不再采用费率招标方式,按照标准项目管理流程实施,减小工程费用失控风险,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2.合同执行不严,浪费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在部门例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已深刻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严谨。二是已安排项目负责人书面通知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单位,工程完工后在结算中扣除该笔费用,由造价人员督导。三是建管中心对内部人员职能职责进行再次梳理分工,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分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到人,强化业务能力学习,形成长效机制。已成立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在项目招标前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进行会审,形成招标文件会审纪要。
(八)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较乱方面
1.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泸州高新区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对已完成拨付审批手续未支付完毕的产业扶持资金,提请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策。二是在企业服务局新设风险防控科,落实专人负责合同管理,收集完善招商引资企业台账并适时更新。三是建立招商引资企业“一对一”专员联系服务制度,加强对企业履约保证金缴纳及权利义务履行情况等信息动态监管,定期收集企业履约情况,及时函告提醒企业按协议约定履约。
2.合同缺乏违约责任等有效约束。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前期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对项目问题分析研判,对正常运行的项目分类分步推进问题处置,形成分类处置清单;对停产停工项目,依法持续推进财政补贴资金追偿工作。二是现行的《泸州高新区招商引资“1+4”扶持政策》内容已不符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相关要求,已通过泸州高新区2024年第12次党工委会议废除。三是树立正确的招商引资政绩观,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确保合作事项权利义务对等。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招商引资各项支持政策,创新招商模式,利用基金招商、场景招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事前尽调不充分、事后采取措施不及时果断,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对高新区给予部分企业的各种补贴政策的决策程序、资金拨付资料进行梳理,后续严格依法依规依约兑现拨付。二是对新招引项目开展产业分析、风险评估等前期研判,将扶持政策后置,以防范风险。三是梳理企业情况,收集汇总企业存在问题台账,形成分类处置清单,并启动司法程序。四是对已停产撤离或严重失信企业占用厂房分类清理,积极承接新项目盘活厂房。
4.合同履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或有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对相关企业协议条款及履约情况进行梳理。二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企业开展法律分析和尽职调查。三是按“和谈优先、司法兜底”原则,通过和解洽谈、司法途径等方式,积极开展扶持资金追偿。四是今后对出现违约情形的企业,及时暂停拨付产业扶持资金,书面提醒督促企业履约并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情况,按程序提请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补充协议明确。
(九)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1.重要党建工作未上党工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有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意识。二是党工委已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规定,严格将机关党委等党组织及群团组织换届、党建工作要点等事宜纳入“三重一大”范围,按要求进行研究。三是已对照有关要点,结合实际起草《泸州高新区2024年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点》,并提交高新区2024年第11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四是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已细化措施强化学习和贯彻,推动有关要求在高新区落地落实。
2.国企党建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指导高投集团党委于2024年7月完成委员补选。二是高新区有关科室负责人于8月23日参加并指导高投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高投集团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国企党组织的指导管理,研究起草《撤销中共泸州高新区国有企业委员会方案》,提交高新区2024年第13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四是已研究印发《泸州高新区2024年国企党建工作要点》,已要求有关部门、人员持续强化高新区国企党组织、高投集团党委的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服务,促进夯实国企党建基础。
3.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已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各党组织书记等认真学习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提高政治思想认识。二是党工委已组织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视。三是已制发工作提示单,提醒基层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强化统筹力度,组织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工委班子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等规定。四是已于2024年9月对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生活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并要求各支部提醒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4.党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对相关党员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由党政办党支部记录人员在支部工作手册上的记录进行修正。二是已责成党政办党支部对记录人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严肃性。三是已组织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高新区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将发展党员有关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四是已于2024年9月向基层党组织发放了党员发展规范流程资料,加强对基层发展党员指导把关,确保严肃、规范发展党员。
(十)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1.干部选拔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2日,党政办、组织部共同召开“党工委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内容会议记录事项”专题会,对原党政办、原组织部负责记录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讨论干部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干部任免事项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等要求,提升工作专业水平。二是已纠正高新区干部任免事项未记录进党工委会议记录本、仅党工委组织部单独记录的行为,2024年7月31日起,党工委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内容严格按相关要求采取规范记录。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由党工委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党政办、组织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好《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讨论干部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干部任免事项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等要求。
2.干部人事档案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完成对个别干部参工时间进行专项审核,相关资料已完善并存放至人事档案中。二是已于2024年9月19日,由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对干部档案审核不严负有责任的前后任科室负责人进行教育批评。三是已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领导干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对高新区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审核,加强干部基础信息核定工作。
(十一)党工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党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提示》有力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二是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并专题研究工作安排和整改方案等重要事项、认真审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和阶段性整改报告等。
2.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为防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对涉及企业暂停后续扶持政策兑现。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三是明确规划医用机器人产业园,目前正在科学布局、优化配套,大力招商中。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高新区党工委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较真碰硬地进行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还需不断努力,还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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