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高新区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档案装订服务比选公告
泸州高新区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档案装订由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经管委会同意,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泸州高新区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档案装订。
(三)项目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
(四)项目时间:30日历天。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泸州高新区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档案资料装订,主要包括620个项目的送审资料、图纸、评审过程相关资料的清理装订,编辑目录和页码,预计约2500册。统一采用6cm厚档案盒装订。
(六)服务质量:达到行业相应合格标准,通过比选人审验。
二、资格要求
(一)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须的设备、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申请人参加比选及要求
(一)项目最高限价
依据市场行情,总价18.00万元做为最高限价,数量暂按2500册,单册最高限价为72元/册。数量按实际完成册数按实计算,结算价在最高限价内的,按实结算;若结算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按最高限价18.00万元结算。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泸州高新区管委会303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文件不收费。领取比选文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前,地点为泸州高新区管委会311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未密封按废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评标时间
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结束后同时进行,即2025年11月13日9:30(北京时间)。
(五)评标办法
到场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活动终止。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中,采取项目报价最低中选的方式,若总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的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相同的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六)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书面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七)现场踏勘
本次比选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但不论比选申请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比选人始终认为比选申请人是在对现场所有情况都作了充分了解后参与比选的。
(八)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申请人中选与否,其参加比选发生的费用、财物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比选保证金
比选及履约保证金:无。
四、纪律监督
(一)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二)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泸州高新区管委会纪检部门投诉。
五、公告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泸州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gxq.luzhou.gov.cn)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679685038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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